精测电子: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参股公司江门精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精测”或“标的公司”)的股东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新测”)于2025年1月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850万元人民币受让广汇新测持有的标的公司72.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750万元,其中广汇新测实缴注册资本8,8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元,所受让的标的公司股权中尚未出资到位的认缴注册资本12,900万元人民币,由受让方按照修改后的章程承担后续实缴出资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门精测10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2、董事会审议的表决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公园西路37-10号铺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汇融广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CR1J713W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品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占出资总额比例(%) |
1 | 上海汇融广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550 | 55 |
2 | 江门市新会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300 | 30 |
3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50 | 15 |
合计 | 21,000 | 100 |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精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CRDW52X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8日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公园西路37-11号铺位(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朱信庆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收购前后江门精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收购前 | 收购后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50 | 72.5 | - | - |
2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250 | 27.5 | 30,000 | 100 |
合计 | 30,000 | 100 | 30,000 | 100 |
江门精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单位:元)(未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单位:元)(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2,390,922.97 | 131,922,013.05 |
负债总额 | 919,609.82 | 4,734,107.15 |
净资产 | 131,471,313.15 | 127,187,905.9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2,028,686.85 | -4,283,407.25 |
标的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二)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江门精测前期股权转让价格,经交易各方审慎、合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鉴于:
1.甲乙双方均为江门精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21750万股注册资本转让给甲方。
2.根据目标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甲方拟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其中885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剩余1290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及相对应的股东权益转让给甲方。
第一条 目标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的股权架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分布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250 | 27.5% |
江门广汇新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50 | 72.5% |
总计 | 30000 | 100% |
第二条 股权转让
1.协议各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条第2款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
2.乙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本次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8850万元。对于乙方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仍未实缴出资的注册资本,甲方按照修改后的《章程》和《公司法》约定承担本次受让股权的后续实缴出资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分布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00% |
总计 | 30000 | 100% |
3.转让价指转让股权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权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权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72.5%所代表之利益、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日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章程,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税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885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伍拾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甲方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的50%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442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贰拾伍万元);在目标公司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价款人民币442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贰拾伍万元)。甲方同时承担本次受让股权129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
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的确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工商办理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积极协调并促成目标公司向主管机关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
第五条 公司治理、股东权益和负担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在目标公司股东权益和股东会中的相关权益完整全部转移给甲方,目标公司成为甲方全资子公司,目标公司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职责由甲方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参股公司股权将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市场份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整合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门精测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门精测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需对江门精测在治理结构、管理团队、经营业务及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整合,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江门精测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