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近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 拟向客户出售膜厚系列产品、OCD 设备等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合同总计金额 达到223,062,0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精测连续十二月内与该客户及其相关公司签订了多 份销售合同,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29,752,080 元(含本次签订);
2、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 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最终执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近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膜厚系 列产品、OCD 设备等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合同总计金额达到223,062,0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精测连续十二月内与该客户及其相关公司签订了多份销 售合同,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29,752,080 元(含本次签订)。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 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 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要标的: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等。
2、合同金额:本次223,062,000 元,连续十二月内累计329,752,080 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4、合同交付期限:订单生效后3-6 个月内。
5、合同还就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单价、交付安排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与该客户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双 方的合作关系,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半导体量检测设备的高度认可,有助于拓展公 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 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 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采购订单》。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