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星源材质(300568)公司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秀峰、沈熙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秀峰、沈熙文:

经查,你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重大销售协议,在该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错漏。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下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陈秀峰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熙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秀峰、沈熙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进一步强化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