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负责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人为赵倩女士、王伟琦先生。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王伟琦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再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对王伟琦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叶兴林先生接替王伟琦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赵倩女士、叶兴林先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