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凯)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凯)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依法依规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积极发挥了董事作用。2022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十六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尽职尽责地履行相应职责。本人认为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全部上述委员会的会议,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主持和协助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优化公司人员结构,审查财务数据情况,研究并参与制定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青岛天能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5、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期货套期保值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增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财务总监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10、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2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12、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14、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选举董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检查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同时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此外,本人还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动态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自身的理解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依法独立自主的履行职务,对涉及投资者权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通过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等形式,重点强化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者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五、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秉持勤勉、忠实、审慎的原则,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活动,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服务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本领,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凯2023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