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黎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4年1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黎先生持有公司125,46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辞去上述职务后,刘黎先生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刘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