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补充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1  天能重工(3005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3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补充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现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职务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三、薪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高管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2、突出重点原则: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3、分类考核原则:按照高管分管的业务和岗位特点,分别考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定量定性结合原则: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5、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四、薪酬方案与考核

1、公司独立董事的标准年薪为10万元,除独立董事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不与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年薪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职务标准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董事长180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及个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发放
2独立董事10————
3总经理150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及个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发放
4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75-120

注:①表格中标准年薪为税前金额。

②上述人员在公司同时兼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取薪。

2、考核方案如下:

(1)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年度经营目标挂钩年度归母净利润指标,原则上以公司发展业绩目标为基础确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2)个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公司与个人签订《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责任书》,明确每项重点工作内容、进度、成果及每项分值,年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五、其他规定

1、年中任职人员请假及相关管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年度中途离职者按在岗月数计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不予兑现;由组织调离本岗位者依据考核情况按在岗月数计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中途新任岗位者依据考核情况按在岗月数计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2、标准年薪均为税前薪酬,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标准年薪,不包括适用对象依法享有的各项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性待遇,此部分待遇标准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4、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发生重大违纪、重大投资决策失误、严重渎职行为等其他情形,以及造成企业资产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法律纠纷损失、重大治理违规事件等,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对相关责任人扣发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等经济处罚,以及降免职或解聘等行政处分。相关责任人对处罚结果存在疑虑或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5、人员如在事后被查实存在有虚报、瞒报、漏报重大经营、财务、公司治理状况等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个人绩效年薪标准的50%可于次年春节前预发,年度考核后年薪兑现时多退少补。

7、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述有关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