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天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15  天能重工(3005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4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2、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3、转股价格:7.54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5、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4日已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有可能触发《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向下修正的相关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人民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能转债”,债券代码“123071”。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4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0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2021年6月15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时,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40元/股,调整为7.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8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1,356,603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7.73元/股,调整为7.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2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022年6月17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91元/股,调整为7.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3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7.76元/股调整为7.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7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3,371,266股

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7.68元/股,调整为7.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预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的说明

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可能触发“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当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