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注销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股份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专户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999.68万元变更为22,712.6867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2,999.68万股变更为22,712.6867万股。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3月8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红叶、郭智颖联系电话:0755-32983676联系传真:0755-32983689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证券部
3、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