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2 月22 日和2024 年3 月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 年3 月14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24 年2 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4 年3 月8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2 月22 日、2024 年3 月8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 年3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 年3 月14 日披露了《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3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5 年3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3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依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所 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3 月15 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 年度公司业绩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 年3 月14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2、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 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 期满可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 (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 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涉及变更事项均须经持有人会议和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循如下规定: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 (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太辰光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