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 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5 月19 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 限公司、两亚汇智(昆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 司、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平治算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平治智 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合计45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情况
1、公司全资孙公司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能”)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中长期贷 款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4,100 万元,融资期限为5 年,公司为杭州兆 能在民生银行的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子公司深圳市兆能 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为杭州兆能在民生银行的上述融资 业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公司与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签订《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HTJZ-A(BZ)-2026012-1),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平 治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智远”)在航天科工办理的30,000 万元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平治智远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 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银行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债务人: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合同编号为“公保字第ZHHT26000206368003 号”的《保证 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本金34,100 万元以及垫款/付款/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 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深圳兆能与民生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债务人:杭州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3、出质人: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5、质押内容:合同编号为公质字第ZHHT26000206368005 号的《应收账款 质押合同》约定的项下已形成的及未来所有的应收账款。
6、质押担保范围:合同编号为公质字第ZHHT26000206368005 号的《应收 账款质押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34,100 万元以及垫款/付款/利息、手续费(如 有)、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 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等,统 称“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与航天科工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杭州平治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合同编号为公质字第HTJZ-A(HZ)-2026012 号的《融资租赁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简称“主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租金30,000 万元、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 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 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 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 估、租赁物处置等费用);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670.27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5.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民生银行的保证合同;
2、与民生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3、与航天科工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