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平治信息(300571)公司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蔡街77 号3 号楼10 楼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0 名,代表股份32,01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2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 名,代表股份31,80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89 名,代表股份205,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9 名,代表股份 2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 名,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89 名,代表股份205,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对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9,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弃 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161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99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497%;反对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 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9,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61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99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497%;反对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 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9,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615%。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对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同意1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 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5%。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1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5%;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关联 股东郭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1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10%;反对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5%;弃权6,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5%。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对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9,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弃 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16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28%;反对12,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57%; 弃权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6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刘佳、肖月江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