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3日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宪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机动车检测站选址需考虑的因素较多以及建设与回报周期长,导致募集资金利用率较低,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加速在下游检测站业务的布局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681万元,用于收购蚌埠安车机动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道亨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蚌
埠市万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和蚌埠市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且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以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之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本次议案,公司将全部使用自筹资金进行收购,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不影响本次收购的生效和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8月4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