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兴齐眼药(300573)公司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684,305.31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42,817,777.3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494,976,789.61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8,855.50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8,555,08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855.508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8,555,08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