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联采办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产品地夸磷索钠滴眼液拟中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中选产品 | 注册 分类 | 适应症 | 规格包装 | 拟中选价格 | 拟中选数量 | 拟主供地区 | 拟备供地区 | 采购周期 |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 化学药品4类 | 适用于经诊断为伴随泪液异常的角结膜上皮损伤的干眼患者。 | 3% (5ml:150mg) *5ml×1支/盒 | 15.5元/盒 | 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 辽宁、陕西、江西、山西、重庆、西藏 | 湖北、天津、湖南、安徽、内蒙古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注:上述信息均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地夸磷索钠滴眼液于2023年8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产品尚未产生销售。
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促进该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合采购办公室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主供地区备忘录》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供地区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