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8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12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63名激励对象1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19年增长率(A)大于或等于触发值(An)60%但小于目标值(Am)65%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95%+(100%-95%)/(Am-An)*(A-An)=95%+(100%-95%)/(65%-60%)*(60.49%-60%)=95.49%。因此,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30%×95.49%=28.647%,本次符合条件归属股份数量=1,947,000×28.647%=557,757股。由于考核结果计算出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股票数量存在小数点(不足一股),因无法办理不足一股的登记,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故向下调整后本次符合条件归属股份数量为557,729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26,371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上述事项,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人,因业绩考核未归属的股份数量为26,371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729股。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6,371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