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即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时)总股本213,454,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72,737.75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21,345,47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4,800,23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增加557,729股,公司总股本由213,454,755股变更为214,012,484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012,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4,012,48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5,413,73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983,244 | 39.71 | 8,498,324 | 93,481,568 | 39.7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9,029,240 | 60.29 | 12,902,924 | 141,932,164 | 60.29 |
三、总股本 | 214,012,484 | 100.00 | 21,401,248 | 235,413,732 | 100.00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5,413,732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237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咨询联系人:罗诚颖、樊艳林咨询电话:0755-27312760传真电话:0755-2731275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