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及/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商业银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