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推选监事魏志均先生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魏志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
魏志均: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4年毕业于江西南昌航空工业学院;1984年-1986年就职于湖南湘陵机械厂;1989年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硕士学位;1989年-1996年在深圳蛇口招商局任职;1996年-2002年任本公司董事;200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魏志均先生持有公司6,370,67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魏志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志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