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旻女士原定任期为三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旻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陈旻女士离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旻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旻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长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长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补选刘长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
附件:
刘长青: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2年晋升教授;2009年4月至2013年6月任湘潭大学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处处长;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兼任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湘潭大学总会计师;2015年8月至2023年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长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长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长青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