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容大感光(300576)公司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旻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务,辞职后,陈旻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旻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长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刘长青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长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原独立董事陈旻女士的辞职申请于2023年9月28日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陈旻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刘长青: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2年晋升教授;2009年4月至2013年6月任湘潭大学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处处长;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兼任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湘潭大学总会计师;2015年8月至2023年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长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长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长青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