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琼)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琼)
2023年度,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大感光”)进行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在职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监管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琼,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专用材料分会及专用设备分会主任、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2023年8月3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在2023年参加的6次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召集和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等事项进行提名并认
真审议,对公司聘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未发生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我们将在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六)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各自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的独立董事符合任职条件,选举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本人审查了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和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
(五)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也进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1份,临时公告文件29份。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十一)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认真自查、及时纠正,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思。
(十二)培训和学习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 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用各自在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以上为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各位股东。
特此报告,请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琼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