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容大感光(300576)公司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志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