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容大感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47,08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999,990.33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35,849.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264,141.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00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建设项目 | 17,591.65 | 12,373.00 |
| 2 | 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10,179.75 | 9,695.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332.00 | 2,332.00 |
| 合计 | 30,103.40 | 24,400.00 | |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
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容大”)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珠海容大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直接或者间
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前次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容大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2.39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本次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近期通过自查及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具体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外,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如下表所示:
| 产品类型 | 购买总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元) | 是否赎回 |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 | 2025.12.11 | 2026.2.2 | 29,330.93 | 已赎 |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5.12.31 | 2026.2.4 | 63,287.67 | 已赎 |
| 产品类型 | 购买总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元) | 是否赎回 |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6.1.7 | 2026.1.28 | 17,030.14 | 已赎 |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6.2.2 | 2026.3.2 | 20,160.00 | 已赎 |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6.2.6 | 2026.3.13 | 77,671.23 | 已赎 |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6.3.6 | 2026.4.2 | 17,753.42 | 已赎 |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6.3.18 | 2026.4.22 | 81,506.85 | 已赎 |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6.4.8 | 2026.5.7 | - | 未到期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于上述授权期限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为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在程序控制方面,优化升级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内部审批流程,明确授权额度、授权期限等关键信息要素,并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在人员管理方面,将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合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
七、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内部核查确认,募集资金均处于安全状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未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珠海容大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前次授权期限外的结构性存款进行追认。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且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审计委员会意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珠海容大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前次授权期限外的结构性存款进行追认。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且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容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容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并已落实较为完善的整改措施。保荐机构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容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