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开润股份(300577)公司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4、 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9、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的议案》。

10、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监事会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一致认为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推进各项募集资金相关工作,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后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公司

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各事业部及财务、风控、人事等关键部门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公允的反映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