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373,6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米”)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141)。
二、本次担保进展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润米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上海润米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审议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已用担保额度 | 本次实际担保发生额 | 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 | 上海润米 | 79.93% | 77.08% | 80,000 | 42,700 | 3,600 | 46,300 | 33,700 | 否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法定代表人:范劲松
4、注册资本:1,030.927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02月27日
6、住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518号14幢402室-1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公司持有上海润米79.9334%的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润米的资产总额为313,359,430.33元,负债总额为237,323,499.35元,净资产为76,035,930.98元。2023年,上海润米的营业收入为588,213,392.78元,利润总额为4,582,398.65元,净利润为2,821,837.19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上海润米的资产总额为352,194,195.86元,负债总额为271,467,599.51元,净资产为80,726,596.35元。2024年1-9月,上海润米的营业收入为515,039,593.42元,利润总额为4,243,578.37元,净利润为4,264,862.58元。
10、上海润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
2、被担保方: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润米在业务经营中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上海润米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上海润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8,455.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5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