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