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3-030债券代码:123075 债券简称:贝斯转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5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竞争状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战略以及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制定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属于(C3670)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装夹具产品属于(C3425)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机床附件制造。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于50%,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属于(C36)汽车制造行业。
1、汽车行业概况及特点
汽车行业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社会经济全局中的重要性逐渐提高。自2009年以来,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
2.1%。
2010年至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
我国汽车工业虽然起步较迟,但近年来发展速度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多品种、全系列的各类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在产业规模、产品开发、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产业分工的专业化和技术进步的不断加快,汽车产业发展呈现了如下特点:
1) 产业链日益全球化,生产进一步向新兴市场转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汽车产业链日益呈现全球化配置的趋势,包括研发、投资、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主要环节逐步实现了全球化的配置。
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及地区,汽车生产和消费量已达到了一定的饱和状态,进入了一个品质升级换代的阶段。以中国、印度、巴西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汽车需求量则日益增长,再加之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国际汽车巨头以及本土整车企业纷纷加大在新兴市场的产能投入,带动了当地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
2)新能源汽车是汽车行业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上升。2022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达3.19亿辆,与2021年末3.02亿辆相比,全年增加1,700万辆,增长5.63%。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尾气排放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新能源汽车应运而生,
政策的优惠和鼓励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发展,2016年-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逐年提高,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提高至25.64%。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因产品更能承载“智能、网联”功能,更能满足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助力我国自主品牌车企“变道超车”的重要力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
汽车零部件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1)汽车零部件产业潜在规模大,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根据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经验,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约为1:1.7。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与成熟汽车市场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海外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逐步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期。成熟的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产业集中的特点。而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加快并购重组的步伐,整合和扩展产业链,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实现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除少数竞争力较强的大型零部件企业外,多数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研发能力不足,在价格较低、利润有限的低端零部件市场展开激烈的竞争。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优势日益削弱,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向系统开发、系统配套、模块化供货方向发展,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3)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特点
1)产业布局集群化、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及集成化供货成为汽车零部件产品制造的新特点
整车厂业务区域布局具有较强的集群化特点,从而决定了以产业链为核心,并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配套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出于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协同能力的目的,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选择在整车厂附近区域设立生产基地,因而产业布局集群化的趋势越发明显。
此外,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世界各大汽车公司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或优势业务,纷纷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不约而同地降低零部件自制率,专注于车型开发设计、整车组装和终端品牌运营,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越来越多地依赖外部独立的零部件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逐步独立于整车制造企业,形成了自主、完整的企业组织。
整车厂供应体制的转变,对零部件供应商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供应商生产更加专业化,装配速度更快,更能适应顾客个性化需求。
2) 技术高新化,整体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化、轻量化、智能化转变
汽车零部件企业正积极推动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速了汽车行业核心零部件的技术突破。在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的影响下,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新能源化
受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行业快速发展的推动,对核心零部件的需求也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池和燃料电池核心部件等方面进行研发和投入,致力于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可靠性及
经济性。
B轻量化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对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轻量材料或高强度钢材料成为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生产工艺的发展方向。高强度钢具有强度高、塑性、韧性较好、安全性高、成本较低等优点,较普通钢材能很大程度减轻车身重量,在汽车冲压零部件中所占比例正大幅上升。铝、镁合金等轻量化材料也在汽车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铝合金具有密度低、强度高、抗腐蚀性强、导热性较好的特点,能够较好的应用在汽车发动机气缸盖、热交换器中;镁合金则具有优异的散热性和抗震性,主要应用在方向盘、轴承、安全气囊底座中。C电子化、智能化为满足人们对汽车安全性、操作便利性、娱乐性日益提高的需求,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正在向电子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为汽车创造高附加值拓展了空间。目前,汽车电子技术被广泛运用在汽车的发动机、底盘、车身控制和故障诊断以及音响、通讯、导航、自动驾驶等方面,保障整车安全性能的同时提高人们在路途中驾驶的乐趣。未来,汽车将完成从“功能机”到“智能机”的转换,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信息产业的有机结合。3)运营自动化、智能化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劳动力薪酬水平提升,制造业企业的人工成本也对应提升,原有人口红利优势减弱。因此,提高企业运营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对生产、采购、销售、运输等方面的把控,能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二)竞争状况
汽车涡轮增压器和发动机零部件对于加工材料、加工精度和质量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只有少数在设备、工艺和生产组织等方面有优势的企业才能生产。通过长时间的工艺积累和研发、大量高精度数控机床的引入、持续生产组织管理改进,公司目前已成为世界著名涡轮增压器和汽车发动机相关制造企业盖瑞特(Garrett)、康明斯(Cummins)、博马科技(BMTS)的全球供应商,博格华
纳(BorgWarner)、皮尔博格(Pierburg)、长春富奥石川岛(FIT)、上海菱重(SMTC)、三菱重工(MHIET)、宁波丰沃的国内供应商。公司亦利用在精密零部件加工领域形成的技术优势及自动化生产线的柔性加工能力,为飞机机舱零部件、气动工具和制冷压缩机等高端制造领域供应精密零部件,目前已与相关领域主要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努力开拓优质新客户,多方位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公司纯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方面,公司相关产品已拓展至车载充电机模组、驱动电机零部件、控制器零部件、底盘安全件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并且公司已经与新能源汽车领域众多知名企业建立合作。氢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方面,相关产品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空压机叶轮、空压机压力回收和整流器、电机壳、轴承盖以及功能部件等,客户已拓展至:盖瑞特、博世等国内外优质企业。混合动力汽车零部件方面,公司产品之混动传动系统结构件以及涡轮增压器核心零部件等普遍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公司还持续不断地积极主动参与客户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并跟随客户将业务拓展至新能源汽车整车客户端,众多主流插电式混动及增程式汽车都搭载了公司涡轮增压器核心零部件。随着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群的不断拓展,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占比逐年快速提升。
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变革中,公司不断挖掘新技术、新客户,开拓新市场,紧扣市场需求,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持续提高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盈利水平。
(三)公司发展阶段
整体来讲,鉴于新能源汽车迅猛的发展势头,以及国家大力推动“工业母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产业的契机,公司受益其中,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的阶段。
(四)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研发模式,具体可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未来发展战略
鉴于新能源汽车迅猛的发展势头,以及国家大力推动“工业母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产业的契机,公司将充分发挥“精密加工为特长、铸造产业为支撑、智能装备为驱动”的产业联动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构建紧密相连、无缝对接、齐头并进的三梯次产业链:第一梯次产业,持续做实做强现有业务,并向增程式、混动汽车零部件拓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和基本盘,筑牢压舱石作用,有力支撑公司转型升级发展需要;第二梯次产业,结合先发优势,定位电动汽车、氢燃料汽车核心零部件,夯实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赛道的转型升级;第三梯次产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公司在工装夹具、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在汽车行业的生产管理体系优势,抢抓机遇,高举高打全面布局直线滚动功能部件,导入“工业母机”新赛道。
围绕以上发展思路,公司以“内生发展和外延扩张”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发展为战略模式,以“厚德做人、用心做事、专精特新做品牌”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凭借支撑公司发展的“心治文化”和“一流队伍”等人文融合的关键要素,紧扣时代脉搏,以“改革引领、问题着手、结果导向”为指导思想,保持定力,增强“战略自信、规划自信、技术自信、优势自信”四个自信,充分发挥现有优势,着力围绕痛点、难点问题打通公司任督二脉,重点聚焦新兴业务,进一步夯实转型升级举措,以“量质双提升、产业定位精准、可持续发展”为战略思维,打赢新兴业务“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的持久战,从而驱动实现公司“创百年企业”的长远目标。
(六)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等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97,277,671.54 | 1,057,097,735.83 | 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8,869,529.30 | 196,703,457.41 | 16.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1,659,780.61 | 226,302,492.57 | 50.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43 | 0.9835 | 16.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861 | 0.8913 | 21.86%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38,258,528.63 | 1,944,819,511.77 | 9.95% |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等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突出,在细分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当前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和利润分配基础,也具备长期进行稳定分红的能力。
(七)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
1、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积极回馈公司投资者
公司多年来坚持稳健发展,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状况良好。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馈投资者,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利润分配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且在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的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适当扩大股本,优化股本结构
随着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公司总股本规模处于相对偏低水平,截至 2023 年4月23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200,016,710股,在查询到的沪深两市5,159家上市公司中排名3,799位(统计信息数据来源:wind),股本规模相对较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将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八)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
1、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充裕,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尤其是上市以后的快速发展,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充裕。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69,529.3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28,320,618.29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06,505,877.00元,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02,220,937.99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02,220,937.99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0,006,667.20元占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7.98%;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0,008,334股,占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的14.66%。(注:以上数据以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200,016,668股为基数来计算,因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最终利润分配方案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来计算。)
2、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上市以来,伴随着所处新能源汽车行业、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也步入了行业发展的机遇期,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公司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具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基础。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扩大股本不仅可以使股本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也有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因此,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合理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3、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发展规划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盈利及财务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
综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流通股的数量,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合法、合规、合理。
(九)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公司已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问题二、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过程,包括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
回复: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1日,公司董事长曹余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斌先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本结构、经营需求、当前资金状况等因素,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内部商议,初步达成了利润分配方案的意向。
2023年4月14日,由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通知以及相关议案内容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向相关人员强调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保密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23年4月19日,公司通过创业板业务专区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填报,并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
(三)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要求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过程不存在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三、请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并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回复:
经公司自查及向相关人员询问核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问题四、请说明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回复:
经自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不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活动、机构调研活动、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问题五、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且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