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3-033债券代码:123075 债券简称:贝斯转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增5股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贝斯转债”自2021年5月6日开始转股,故自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可能存在变化(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年06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16,710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20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根据“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增5股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16,710股)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0,016,71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0,025,06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657 |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 |
2 | 02*****012 | 曹余华 |
3 | 02*****808 | 曹逸 |
4 | 08*****705 | 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 02*****078 | 谢似玄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06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0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21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 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后的公司总股本以2023年06月12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00,016,710股为依据测算。
2、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上表中变动后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628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曹余华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即9.59元/股),若因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经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483,125 | 6.74% | 6,741,563 | 20,224,688 | 6.7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6,533,585 | 93.26% | 93,266,793 | 279,800,378 | 93.26% |
三、总股本 | 200,016,710 | 100% | 100,008,355 | 300,025,065 | 100%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本次利润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5.4367元/股。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4、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邮编:214161)联系电话:0510-82475767传真:0510-82475767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联系人:陈斌、邓丽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