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曹余华、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持有公司股份12,141,6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的股东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石投资”)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487,3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鑫石投资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97,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34%;合计减持5,087,6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2%。上述权益变动后,鑫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54,012股,占总股本比例1.41%;鑫石投资持有股份比例由原2.43%降至1.41%,变动比例达
1.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鑫石投资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A幢十层1013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2日 | |||||||
股票简称 | 贝斯特 | 股票代码 | 300580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5,087,600 | 1.02% | ||||||
合计 | 5,087,600 | 1.0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41,612 | 2.43% | 7,054,012 | 1.4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41,612 | 2.43% | 7,054,012 | 1.4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
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鑫石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