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下发的《对陕西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晨曦航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别被列入陕西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为GR202361003150和GR202332009393,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至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