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4-086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寰宇星控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聚科技”)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寰宇星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星控”)截至前述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8,412.5225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29%),计划自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8%。
公司于近日收到寰宇星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期间,寰宇星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23.94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54.00万股,累计减持股数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高科大厦9层902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南京寰宇星控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琴音大道11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晨曦航空 | 股票代码 | 300581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577.9440 | 1.0506 | |
合计 | 577.9440 | 1.050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的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汇聚科技 | 合计持有股份 | 21,849.1715 | 39.72 | 21,849.1715 | 39.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49.1715 | 39.72 | 21,849.1715 | 39.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寰宇星控 | 合计持有股份 | 8,412.5225 | 15.29 | 7,834.5785 | 14.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12.5225 | 15.29 | 7,834.5785 | 14.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寰宇星控科技有限公司截至前述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8,412.5225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29%),计划自前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8%。 本次减持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律师的书面意见□
.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