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英飞特(300582)公司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责任限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合规履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