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竺素娥 孙笑侠 盛况
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