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F MARSHALL MILES、应林光、竺素娥、孙笑侠、盛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公司总股本由人民币29,710.8930万股增加至29,868.5386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710.8930万元增加至29,868.5386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2023-096)。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因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修行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