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监事会决议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丁喆以通讯方式参加。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郑淑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