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F MARSHALL MILES、华桂林、应林光、竺素娥、孙笑侠、盛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2023年4月3日,公司与OSRAM GmbH、OSRAM S.p.A.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对公司就本次交易与OSRAM GmbH、OSRAM S.p.A.于2022年6月14日签署的《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就初步购买价格的分配及支付、第一次交割行为等内容进行补充约定。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OSRAMGmbH、OSRAM S.p.A.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本次交
易拟收购的非股权资产在第二次交割前增加一次预先交割等作出补充约定。公司与OSRAM GmbH、OSRAM S.p.A.根据实际交易进展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本次交易拟收购但尚未交割的非股权资产的第二次交割安排等事项作出补充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7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OSRAM GmbH、OSRAM S.p.A.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对本次交易印度、土耳其散落资产购买价格付款等事项作出补充约定。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