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毕马威: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547号
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2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英飞特编制了本专项报告所附的英飞特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英飞特的责任。我们在抽样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英飞特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英飞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英飞特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547号
本专项报告仅供英飞特为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敏
泮锋中国 北京
日期:2024年4月22日
附件 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附件
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营业收入金额 2,631,183,037.33 1,511,393,837.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117,685,054.87 164,601,984.33
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技术服务。
房屋租赁收入、出售原材料、物业收入、食堂收入、废品收入等其他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活动范围以外其他经营
活动实现的收入,故予以扣除。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47% 10.89%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房屋租赁收入75,196,613.56 80,245,299.322)出售原材料 6,330,151.14 56,693,508.713)物业收入9,548,429.48 10,922,115.254)食堂收入8,035,927.55 7,543,988.035)废品收入 5,317,970.81 5,132,156.506)其他13,255,962.33 4,064,916.52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17,685,054.87 164,601,984.33
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技术服务。
房屋租赁收入、出售原材料、物业收入、食堂收入、废品收入等其他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活动范围以外其他经营
活动实现的收入,故予以扣除。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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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513,497,982.46 1,346,791,852.74
此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于2024年4月22日获董事会批准。
GUICHAO HUA |
法定代表人
GUICHAO HUA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王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盖章)(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