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8  赛托生物(300583)公司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98 元/股(含),具 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 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5 月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06,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其中最 高成交价为12.9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2.70 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 5,215,62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