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7-06  赛托生物(300583)公司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88,580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189,702,12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388,580 股后参与利润分 配的总股数187,313,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637 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参与利润 分配的总股数)×10=948,510.63 元÷(189,702,126 股-2,388,580 股)×1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 全 \(红 ( 含税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div 总股本 ×10\) ,即(0. 050637元10X187, 313, 546 \(股, ÷189,702,126 股 ×10=0.049999 元 / 股\) (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049999 元/股。\]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公司以189,702,12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948,510.6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88,580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189,702,12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388,580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87,313,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63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9,702,12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388,58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87,313,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050637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4557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10127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05064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8*****164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2 06*****568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3 02*****885 米超杰

4 01*****732 米奇

5 01*****023 米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189,702,12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388,580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87,313,54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637 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即(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0=948,510.63 元÷ (189,702,126 股-2,388,580 股)×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 \((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div 总股本 ×10\) ,即(0. 050637元10X187, 313,546 股)÷189,702,126 股×10=0.049999 元/股(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0.004999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璐、曾庆利

咨询电话:0530-2263536

传真电话:0530-2263536

八、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