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14  海辰药业(300584)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赵 鸣 李 翔

毛凌霄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