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曹于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曹于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