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王玉春)

查股网  2026-04-25  海辰药业(300584)公司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 王玉春 作为 南京海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 年度独立性 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 业任职;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本人 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

注: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