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2  奥联电子(3005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将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即2023年5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16号1号楼4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吴海鹏先生、孙柏刚先生、何晓云女士、吴新开先生(离任)和张松柏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6《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议案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由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3年5月22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16号,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1100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16号1号楼408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娟华联系电话:025-52102633联系传真:025-52102616(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附注:

1、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二: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85”,投票简称:“奥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段。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