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奥联电子(300585)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均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吴海鹏、孙柏刚、何晓云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