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盛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7,112,16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4,224,33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25年2月10日,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张盛业先生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4.4332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2.06%。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张盛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 | 9.07 | 42.0000 | 0.0591 |
大宗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 | 6.66 | 1,422.4332 | 2.0000 | |
合 计 | \ | \ | 1,464.4332 | 2.0591 |
持股5%以上股东张盛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盛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盛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6,321.9117 | 8.8889 | 4,857.4785 | 6.82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21.9117 | 8.8889 | 4,857.4785 | 6.82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表中减持前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总股本711,216,645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盛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张盛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如因个人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张盛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张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