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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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彩新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辉虹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申请的4,800 万元(含等值的其它币种)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5 月29 日,美彩新材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ZB1091202500000024,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美彩新材为辉虹科技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浦发银行在自2025 年5 月29 日至 2026 年1 月10 日止的期间内与辉虹科技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 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10.194631 万元为 限。
近日,美彩新材与浦发银行就原合同签订了《补充/变更合同》(合同编号: ZB1091202500000024-1),约定将上述与主债权相关的内容变更为:“本合同项 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 年5 月29 日至2028 年5 月28 日止的期 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 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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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币种) 4800 万 元整为限。”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9,606.70 万元,占 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7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6.13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95%。(以上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补充/变更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