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9  天铁股份(30058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总额不超过4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秦烽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秦烽橡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秦烽”)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秦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天空之翼商务中心3幢1311室

法定代表人:许银斌

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水泥制品销售;轮胎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润滑油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密封件销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天铁股份持股100.00%的全资子公司。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00100.00%货币
合计3,000.00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807.812,958.92
负债总额1.68202.40
所有者权益2,806.132,756.52
项 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255.53572.96
利润总额50.78192.73
净利润49.61191.0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2、保证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的最高总额度为1,65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092.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67%。其中,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10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1%,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无对

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