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9  天铁股份(30058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92元/股调整为7.89元/股。

2、发行数量由不低于252,525,253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90,404,04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253,485,425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91,508,238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23,059,034股(不考虑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依据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3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4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2年7月15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8858元(含税),送红股0股,转增6.902505股),根据本预案中发行价格调整相关条款,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13.45元/股调整为7.92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低于252,525,253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90,404,04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不考虑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76,852,5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305,576.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自2022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新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在上述期间共计转股10,912股,总股本增加10,912股。因此,公司的总股本由1,076,852,536股变为1,076,863,448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6,863,4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999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

三、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条款,公司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由7.92元/股调整为7.89元/股。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价=调整前发行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计算过程为:7.92-0.0299997=7.89元/股

2、发行数量由不低于252,525,253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90,404,04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253,485,425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91,508,238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23,059,034股(不考虑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过程为:发行数量上限=2,300,000,000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格7.89元/股=291,508,238股(向下取整)

发行数量下限=2,000,000,000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格7.89元/股=253,485,425股(向上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