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电话、现场送达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翟小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期限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时根据激励计划关于额外限售期的规定,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且额外限售期满后根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